今后,德宏州马铃薯种薯监管这样干

文章来源:云南种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20日  点浏览数:1049 次


 

近年来,冬季马铃薯产业在我州发展迅猛,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马铃薯种薯来源混杂,种薯经营人员法制观念薄弱,以次充好,私繁滥调、无证经营、恶性竞争等扰乱种薯市场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州马铃薯产业长远健康发展。

针对这些现象,德宏州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决定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对全州马铃薯种薯市场进行规范和整治。今年4月德宏州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全州马铃薯种薯生产经营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配套规章,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依规定把好源头关,确保马铃薯种薯质量安全。

《通知》明确要求,对种薯经营者要推行“四证一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委托代销证》、《植物检疫证书》、《种子经营备案书》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办法进行备案管理,让他们在制度法规的监督下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对于种薯质量,《通知》要求进入德宏州的种薯必须达到《马铃薯种薯国家标准》、《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植物检疫条例》的要求方可进入德宏销售。

《通知》出台后,德宏州种子管理站迅速行动起来,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开展马铃薯种薯监管培训,宣传我州对马铃薯种薯监管的政策措施。512日、15日州种子管理站联合县(市)种子管理站先后来到盈江、芒市开展马铃薯经营人员培训。培训邀请德宏州农技推广中心马铃薯专家罗有卫向培训人员讲授了马铃薯选种、催芽和播种技术,提高种薯经营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州种子管理站站长刘宏珺向参训人员讲解了《通知》对经营人员推行“四证一照”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导经营人员如何办理“四证一照”、如何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州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段韬及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丁家盛大队长向参训人员讲解了《种子法》及相关配套法规中关于马铃薯种薯生产经营的条款和相关法律责任,要求种薯经营者提高法律意识,依规卖种、守法经营;同时,州种子管理站还积极与种薯产区种子管理部门对接,将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种薯生产企业信息汇总成《种薯企业名录》发放给培训人员,实现供给方和需求方的有效对接,不给假劣种薯可乘之机。培训覆盖盈江、芒市马铃薯种薯经营户和种植大户175人,起到了良好政策宣传效果,有效提高了种薯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下一步,州种子管理站还将到梁河、陇川等县开展相关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