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农业农村局开展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监督管理现场检查工作

文章来源:云南种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25日  点浏览数:1033 次

    (丽江市种子管理站  张隽超)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种苗)监督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2021年2月22日下午,丽江市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科、法规科、市种子站及玉龙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种子站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共7人联合组成检查小组,随机选择玉龙县太安乡3家办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重点核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依法备案,是否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等内容,对生产经营档案不完善、办公场所自主产权证明不健全的企业进行口头警告,并建议由玉龙县农业农村局对其进行责令限时整改。

             检查企业行政许可证及生产经营档案相关材料

                     检查企业办公场所及仓库

    随后检查组参加了由市农业农村局生物创新办赵慧主任在太安乡政府主持开展的马铃薯种薯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会上太安乡政府分管副乡长及太安马铃薯种薯协会负责人介绍了太安马铃薯种薯产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

                            座谈会现场

针对目前全市马铃薯种薯企业办证多、监管压力大的实际情况,市农业农村局行政综合执法科科长王陈斌提出一是要严把行政许可审批关,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条件办理;二是要积极探索马铃薯种薯生产经营模式,重点扶持几家实力雄厚的办证企业,建立“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科长谭汝义提出一是要持续加强非主要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管理,保障质量,维护目前所取得的成果;二是种子生产经营法律风险较大,要严格核查企业技术人员资质,保障种子质量;三是要提高认识,加大种子法律法规及办证许可的宣传力度。市种子站站长芮体江提出县种子管理部门要积极与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接,严格审查办证条件,并全面核查已办证企业,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责令限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此后,市农科所所长和立宣就马铃薯种薯高效栽培技术及种薯育种创新进行了发言。

最后赵慧主任对此次座谈会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依法管理种子企业;二是市农科所要加强对各县马铃薯种薯高效栽培技术指导培训工作;三是农业部门与乡政府积极配合,提前布局谋划,连续两年种植种薯的田块进行轮作,保障种薯生产质量,助推种薯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