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对种业违法行为敢于亮剑—从严查处种业违法案件,为粮食生产安全保驾护航

文章来源:云南种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15日  点浏览数:369 次

楚雄市是楚粳系列高原粳稻国家级研发中心。楚粳品种水稻在云南、四川、贵州三省1500—1850米中高海拔稻作适宜区均有广泛种植分布,常年种植面积达数百万亩,楚粳品种水稻种子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广大种植区域的粮食安全问题。

202114日,省、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同时接到某单位举报,称楚雄XX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非法生产楚粳28楚粳40楚粳45楚粳48楚粳49水稻种子,并已在云南省楚雄、大理、曲靖等州市及四川省凉山州种子市场上大量低价销售,严重扰乱当地种子市场经营秩序。省、州农业农村部门研究后作出批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111日,经楚雄市农业农村局立案查明:当事人无证生产经营楚粳品种水稻种子49.5吨,违法货值金额40.8万元。2021312日,楚雄市农业农村局遂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水稻种子49.5吨,罚款122.4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楚雄市农业农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于326日,向楚雄州农业农村局申请行政复议。528日,楚雄州农业农村局行政复议维持本处罚决定。69日当事人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均不服,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18日,市法院判决驳回当事人全部诉讼请求。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经两次催告,当事人仍然拒绝缴纳罚款。1230日,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至20221221日,经过楚雄市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四次强制执行,该案142.9万元罚没款(其中包含没收种子公开拍卖所得14.4万元,逾期不履行加处罚款6.05万元)才被全部强制执行到位,现罚没款已由市法院执行局按规定全部上缴国库。该案历时近两年,经过立案调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公开拍卖违法物品、行政催告、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执行调解等行政处罚案件程序,终于得以圆满结案。

通过对这起涉案区域广、违法货值金额大,并在省内外种子市场上造成恶劣影响案件的依法查处,以及该案142.9万元罚没款最终被法院强制执行,对当前种子市场上各类违法行为产生了极大的震慑作用,有效地净化了种子市场经营环境。目前该案已作为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件典型案例,上报农业农村部参加全国农业行政处罚案件评查。

(拟稿人:李建洪   李万金    审核人:沈立昌)